本文目录一览:
- 1、带岭区基本简介
- 2、带岭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
- 3、带岭的历史沿革
- 4、带岭区基础设施
带岭区基本简介
1、带岭区基本简介如下:地理位置:带岭区位于中国黑龙江省伊春市南部,坐落在小兴安岭南麓。行政体制:带岭区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,隶属于伊春市,同时也是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直属企业——带岭林业实验局的所在地。
2、带岭区坐落在小兴安岭南麓,地理上呈纺锤形分布,东南与西北方向的直线距离长达78公里,而西南与东北方向相对较窄,仅8公里,整体平均宽度大约为12公里。总面积为1041平方千米(或1042平方公里),其中包括96,742公顷的林业施业区。
3、带岭是黑龙江省伊春市的一个市辖区。以下是关于带岭区的详细信息:地理位置: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南部,形状大致呈纺锤形,南北方向长78公里,东西方向宽8公里,平均宽度为12公里。
4、年,伊春县成立,带岭村从汤原县划出,成为伊春县带岭第三区,区政府设在带岭镇,管辖木曾村(现南岔区)、朗乡村(现铁力县朗乡)等。1953年,带岭区分为带岭、朗乡、小白三镇,各镇下设村,如带岭镇的爱林村和西部的带岭村,以及双兴村、木曾村和三合村。朗乡沟有育林村,小白沟有护林村。
带岭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
1、带岭是黑龙江省伊春市的一个市辖区。以下是关于带岭区的详细信息:地理位置: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南部,形状大致呈纺锤形,南北方向长78公里,东西方向宽8公里,平均宽度为12公里。
2、带岭区基本简介如下:地理位置:带岭区位于中国黑龙江省伊春市南部,坐落在小兴安岭南麓。行政体制:带岭区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,隶属于伊春市,同时也是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直属企业——带岭林业实验局的所在地。
3、年带岭归属汤原县南岔区,1950年转隶第五区。1952年,带岭被划归新设立的伊春县,次年春设立带岭镇。伊春撤县设市后:1957年,随着伊春撤县设市,带岭区成为伊春市的行政区划,并设立伊春市带岭区。带岭区历经多个朝代的更迭和行政归属的调整,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以林为主、多种经营的新型林业城镇。
带岭的历史沿革
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设置汤原县,带岭地属之。东北沦陷后,1939年实行街村制,设立带岭村。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管辖。1950年改隶第五区。1952年10月,划归新设置的伊春县管辖,翌年春设置带岭镇。
带岭区历史沿革如下:先秦至清代初期:带岭地区早在先秦时期便是北方肃慎族的活动中心。唐代隶属于河北道黑水都督府,辽代则属东京道女真五国部。金朝时,随着上京都城的设立,带岭归属上京道蒲峪路管辖。元代属于辽阳行省水达达路,明代归奴儿干都司管辖。清代初期,带岭属于齐齐哈尔副都统的地域范围。
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管辖,1950年改隶第五区。1952年10月,划归新设置的伊春县管辖,翌年春设置带岭镇。1957年7月,国务院批准伊春撤县设市后,同年11月20日,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撤销带岭镇,设立伊春市带岭区。1992年,带岭区 伊春市管辖的市辖区。
地理位置: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南部,形状大致呈纺锤形,南北方向长78公里,东西方向宽8公里,平均宽度为12公里。行政区划:隶属于伊春市,直接隶属于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的带岭林业实验局,总面积为1041平方千米,林业施业区面积为96,742公顷。
保护区自建立以来,严格执行国家自然保护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制定了“黑龙江带岭凉水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”和各项规章制度,建立起专业化的资源保护队伍和林业治安派出所。
带岭区基础设施
1、带岭区基础设施情况如下:交通设施:带岭区主干道如迎宾路、育林路、运材路和局址路纵横交错,街道两旁种植松树和柳树,为小镇增添绿色气息,交通便捷。商业设施:商业繁华区域位于东西大街中部,汇集了百货店、食品店、五金商店、邮局、银行、饭店、蔬菜部和钟表店等各类设施,满足居民日常需求。
2、黑龙江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位置:位于伊春市带岭区境内。面积:占地面积12133公顷。
3、近年来,保护区重点开展科学研究、宣传教育和森林生态旅游活动,完善基础设施建设。
